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公有制前提下的市场经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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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年来,有一种倾向,就是把市场经济拔高到是压倒一切的东西,认为无论是公有制也好,国家调控也好,甚至是党的领导也好,社会主义制度也好,只要是不利于搞市场经济,都应该通通让位,很显然,这种倾向是极端的和错误的,它的错误就在于从根本上颠倒了主次和本末。
我们讲,在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制度的关系上,社会主义制度是主、是本,搞市场经济为的是激活社会主义经济,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巩固社会主义制度,什么是社会主义制度?最基本的就是公有制,为了搞市场经济,连公有制都不要了,这还是社会主义吗?!
现在,有些人打着完善市场经济的旗号,公开要求公有制退出,公开主张全盘私有化,这种极端思潮显然就是为了搞全面“自由化”,社会主义制度可以不要,可以抛弃,市场经济在一些人眼里,俨然成了压倒一切的“爷”,这怎么可以呢!要知道,市场经济和社会主义制度相比较,社会主义制度才是压倒一切的,当市场经济冲击到社会主义制度时,应该让位的是市场经济,这才是正常的罗辑。
把市场经济当成是压倒一切的东西,显然是十分荒缪的,也肯定是大错特错的。所以,在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制度问题上,必须守住公有制为主体这个底线,决不可以为了迁就搞所谓的市场经济而破坏公有制、破坏社会主义基本制度,这是每一个共产党人应该有的最起码立场。
在市场经济条件下,国家非但不能弱化调控职能,反而应该强化调控职能,国家在市场经济中的主要任务除了要维护公正竞争秩序外,另一项主要任务就是要严密监控私有经济的整体比例和个体规模,整体比例要小于公有制经济,个体规模要实现小微化,只有这样,市场经济才能基本适应社会主义制度。
严密监控私有经济,目的是为了保障社会主义制度的安全,如果任由私有经济无序发展,那么,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就难以做实,没有公有制主体作支撑,私有经济的恶性泛滥就会制造大面积的贫富分化,这是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所不能容许的。所以,在市场经济条件下,对待私有经济的正确态度应该是:允许存在,严密监控,限制规模。具体操作上,应该把整体比例限制在40%以下,把个体规模控制在小微层面上,做到了这两点,私有经济还是能基本适应社会主义制度的。
事实上,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含义应该是公有制前提下的市场经济,在市场经济的舞台上,唱主角的应该是公有制企业,否则,把市场经济规定在私有制前提下,那还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吗?所以,现在必须对什么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有个重新认识,再也不能让非社会主义的东西在中国横行霸道了。
市场经济是资本主义社会经济运行的法则,从科学思维上讲,它是不能与社会主义社会完美结合的,中国自决策实行市场经济以来,国家出现了那么多难以想象的全领域混乱,这从事实上证实了唯心主义治国是要误国误民的。如何让市场经济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安全存在,确实是个大课题。
【叶方青,信阳红色资源发展中心宣传干事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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