港府建议:篡改侮辱国歌,可罚款5万监禁3年
【环球时报综合报道】据香港《明报》16日报道,全国人大去年底通过将《国歌法》纳入香港《基本法》附件三,并交由香港政府通过本地立法实施。香港政府日前向立法会政制事务委员会提交《国歌法》本地立法的讨论文件,规定“应由特首规定奏唱国歌的场合”“奏唱国歌时出席者须肃立庄重”“中小学生须学唱及了解国歌历史”“禁改歌词及歪曲贬损等行为,违法者可被罚款5万元及监禁3年”。
民建联主席李慧琼16日表示,国歌是国家的象征,特区有必要按照《基本法》进行本地立法,确保国歌尊严得到维护。她说,近期有个别人士将情绪发泄在国歌上,不能对这些行为坐视不理。
在《国歌法》香港本地立法“空窗期”,多次发生香港球迷在比赛中嘘国歌事件。“香港01”网站16日称,外界关注如何避免违法,如多少球迷嘘国歌算是贬损国歌?在网上对国歌进行二次创作是否算故意篡改歌词、曲谱?报道引述香港政府消息人士的话指出,网络世界属于公开场合,是执法范围,而定罪与否要视乎做出这些行为的人的意图及衍生的效果,亦需要有充分的证据,相信一般市民不会“误坠法网”,但“若一群人有组织、有默契地嘘国歌,不论人数多少,相信不难判断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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